侵害者。
见被害
向其走来,被告
怀疑对方要袭击自己,便实施‘防卫’行为,用匕首刺对方胸部。被告
的‘假想’有其合乎
理的一面。
在惊慌和恐惧中被告
实施的‘防卫’行为,完全符合假想防卫的特征,因此,辩护
认为,被告
的行为应被认定为假想防卫行为。
二、被告
的假想防卫行为属于过失犯罪。
本案中,被告
单广全的行为完全是基于‘假想防卫’这种错误认识产生的,其本意是为了保护本
及家
的
身安全和财产权益。
因此,被告
主观上根本不存在明知其行为会造成社会危害的问题,被告
单广全主观上既不存在直接故意,也不存在间接故意。
被告
单广全的‘假想防卫’行为造成了他
无辜死亡的结果,在客观上虽有一定的社会危害
,但不成立故意杀
或伤害罪,而仅成立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,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,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’过失致
死亡罪。
综上,辩护
认为被告
构成过失致
死亡罪,鉴于被告
归案后如实供述,积极对被害
家属进行了赔偿,其确有悔罪表现,建议对其处以有期徒刑三年。完毕。”方轶发表完辩护意见后,看向审判长。
“公诉
可以回应辩护
的辩护意见。”审判长道。
“针对辩护
的辩护,公诉
认为,案发时被告
单广全主动使用匕首刺杀被害
,导致其死亡,可见案发时被告
是基于故意的心理,使用的匕首,其目的就是刺伤被害
。因此被告
的行为是故意为之,应定为故意伤害罪。完毕。”检察员反驳道。
“辩护
可以回应公诉
的意见。”审判长手里的笔停下后,看向辩护席。
“针对公诉
的辩护意见和回应,辩护
发表以下辩护意见:
辩护
认为,不能把刑法理论上讲的‘故意’与心理学理论上所讲的‘故意’等同、混淆。
根据《刑法》第十四条规定,故意犯罪,是指行为
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。
假想防卫,是建立在行为
认为其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
的错误认识的基础上发生的。
假想防卫的行为
虽然在心理上存在故意,但这种故意是建立在对客观事实(是否存在不法侵害)错误认识基础上的。
本案中,被告
自以为是在对不法侵害实行正当防卫,其不仅没有认识到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,而且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合法正当的。
而刑事犯罪中的‘故意’是以行为
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为前提的。
综上,辩护
认为,假想防卫中的‘故意’只具有心理学上的意义,而不是刑法上的犯罪故意。
本案被告
实施假想防卫,其主观上是为了保护自己及家
的
身安全和财产权益,被害
的死亡是由于被告
认识错误所致。被告
主观上并不存在犯罪的故意,因此,在假想防卫中是不可能存在故意犯罪的,应为过失犯罪。完毕。”在法学理论上,方轶还是很自信的。
第50章 这哪是坑啊,这是无底
渊啊!
……
一个小时后,方轶和周颖走出了法院的大楼。站在法院大门的台阶上,方轶抬
看了看天空,阳光明媚的让
睁不开眼。
周颖不明所以的也抬
望去,除了刺眼的阳光和远处难得一见的蓝天和几朵白云外,什么都没有。
“方律师,是不是有ufo?”周颖笑嘻嘻的歪着
看向他。
方轶转
冲她一笑,没有说话。单广全的案子基本达到了预期,方轶心
不错。
合议庭认为,被告
单广全的行为系其在事实认识错误的
况下实施的假想防卫,其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
,因此,被告
应对其假想防卫所造成的危害结果依法承担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,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
死亡罪。
检察院指控被告
单广全犯罪的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但指控的罪名不当,应予纠正。